谈谈招标中最低价中标的问题

发布者:南京雨花石鹅卵石厂家 发布时间:2006/12/28 访问数:1873

  世贸组织成员国在工程招标中大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可以这样说,这种评标办法已经成为国际工程招标通行的准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具有三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引导施工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充分调研市场,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施工工艺。通过长期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定额,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招投标竞争。

  二是强化市场竞争,优化市场结构,真正实现建筑市场的优胜劣汰。

  三是对业主而言,能够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然而在现有条件下,要想准确运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原因有三:

  一是不同工程间具体情况差异造成工程个别成本的千差万别,要准确核定具体工程的个别成本绝非易事。

  二是长期以来施工企业依赖国家制定的定额,忽视了企业内部定额的积累和完善,因此其投标价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个别成本。

  三是目前专家库中的评委在对市场缺乏足够认识的情况下不具备鉴别投标价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能力。

  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个别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了,而这往往带来三方面的隐患:

  一是工程工期延长。过低的中标价使建筑装饰工程产品的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力得不到应有补偿,必然使工程处于停停打打的状态,致使业主投资回收期延长,投资不能按期受益。

  二是安全生产不能保证。为了弥补标价过低的损失,施工企业往往抱着能省一分是一分的心理,不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给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

  三是工程质量不能保证。任何一个企业赔钱干工程是不可能的,为了能够获得利润就想办法偷工减料,使用质次价低的建材,如此生产出来的建筑产品必然质量低劣。从目前全国部分地区所坍塌的建筑物的调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是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引起的,而偷工减料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承包价过低。另外工程质量的低劣,使建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超正常范围的维修,一是增加了维修费,二是影响正常使用,导致投资效益下降。

  因此,要保证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顺利推行,我们认为,必须稳步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改革的步伐,真正做到定额的量价分离,使定额成为工程消耗量的基准。积极倡导施工企业和中介机构充分调研市场,逐步建立内部定额和贴近市场的动态信息库,大力推动工程量清单报价。

  二是要努力提高建筑经济运行质态。建立承包商信誉体系,倡导诚信风尚。

  三是要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用此经济手段约束各方主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行。

  四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合同履行阶段的价格监督。对于以低价中标而又以种种借口不按中标承诺实施工程的施工企业以及与施工企业串通一气,在以低价获得中标,然后以种种不法手段虚增工程价款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查处,决不姑息。